从5个重点清廉单元打造,到实施“七大行动”助力迭代升级,清廉云南建设即将走过两个年头。
近两年时间来,随着清廉建设的分批实施、压茬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不断向更广的领域拓展,清廉单元和清廉行动牵引清廉要素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持续释放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
去年11月23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出安排。
如何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实现再升级?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2023年要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
从迭代升级、全域推进到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这体现的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的再深化、标准上的再提高、内涵上的再拓展、品质上的再提升,是打造具有云南“辨识度”的清廉建设新样式的再具体、再深入。
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怎么推进?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把打造“责任共同体”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
同时,把做实清廉单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推动清廉单元向单位、干部、家庭等“细小颗粒”延伸拓展,丰富清廉单元建设内涵;深化清廉建设行动,项目化带动、清单化推进,持续放大清廉之治。
清廉云南建设,“纪律”是保障。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严管厚爱也要旗帜鲜明,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沿着高水平推进的路径迈进,清廉云南建设将助力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从“单手拳”向“组合拳”演进,并不断巩固发展。(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