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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的驻村工作队伙食费

发布时间:2023-01-09 22:08:51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支书,你们村的银行日记账里怎么不见收取驻村工作队伙食费的记录?”

“驻村工作队队员从县级部门来到我们村协助我们开展工作,他们工作辛苦、条件艰苦,村里实在不好意思向他们收伙食费……”

近期,临沧市凤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新华乡党委及所辖11个村党组织开展了为期50天的巡察。巡察组进驻瓦屋村期间,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得知瓦屋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驻村工作队驻村期间伙食费。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查纠驻村工作队员不交伙食费的问题,巡察组与瓦屋村村干部开展座谈交流。

“驻村工作队确实不容易,但有规定就必须按照规定执行,不能打折扣。”县委第二巡察组随即对全乡11个村收取驻村工作队伙食费情况展开调查。经核实,瓦屋村、西密村、白腊村、文平村、砚田村等5个村存在驻村工作队伙食费收缴不到位的情况。针对此问题,巡察组通过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乡党委及各村,并要求立行立改。

“这是我村收取驻村工作队伙食费的单子,以及存入乡代管中心账户的记录,我们补收了2020年至2022年驻村工作队的伙食费。”

“罗支书,希望你们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整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驻村工作队伙食费。”

在巡察组和新华乡党委、各村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目前,瓦屋村、西密村、文平村、砚田村补收驻村工作队伙食费共计43100元,并上缴到乡代管中心账户;白腊村驻村工作队伙食费补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发现问题只是手段,解决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才是目的。”新华乡各村通过此次驻村工作队伙食费收缴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从驻村工作队伙食费这个“小切口”,完善了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严肃查纠了“四风”问题,为新华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筑牢廉洁根基。(杨延平  李荣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