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问题线索899件,处分255人,问责209人,组织处理54人,批评教育879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这是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向全市人民群众交出的优异答卷。
“清廉保山”建设行动启动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强化组织保障,“一盘棋”谋划,上下联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建设行动落实落细,全面彰显了“清廉云南”建设的保山品质,擦亮了保山底色。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运用系统思维,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全方位深层次压实责任,推动“清廉保山”建设行动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落实,做到第一时间成立专班、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沟通汇报、第一时间自检自查、第一时间高位推动,为“清廉保山”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该市纪委监委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理顺监督关系,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并运用工作会商、监督联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问题整改、通报曝光六个工作机制,将“清廉保山”建设8个专项行动、5个特色项目纳入年度监督检查任务清单,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开展“体验式”“嵌入式”监督,推动专项监督持续发力,切实提升“清廉云南”建设的保山“贡献率”。
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集成意识,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提升整治成效。全市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2批373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348个,切实提升“清廉云南”建设的“质效感”。市纪委监委以场景模拟“沉浸式”警示教育为抓手,创新警示教育新模式,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杜绝警示教育“走过场”。隆阳区以“医清患乐”为目标,探索建立“行风查房、阳光谈判室、清廉处方评定、廉心仁术”四项工作机制打造“廉医汇”。昌宁县探索建立“一单一图三提醒四个抓”工作模式,规范“微权”、管住“微官”,利剑高悬除“蝇贪”、惩“蚁腐”,实现对关键人、关键点、关键事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典型引路,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提炼迭代升级一批、转作风提效能推动建设一批、挖亮点树典型选树一批,市级重点选树33个具有代表性的清廉单元,五个县(市、区)着力选树96个县、乡、村多级清廉单元,达到系统有示范、层层有亮点,通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清廉保山”建设,切实提升“清廉云南”建设的保山“辨识度”。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对标对表,统筹运用好‘四边’工作法,边调整优化,边巩固提升,努力稳住好势头,巩固好成果,全面彰显‘清廉云南’建设的保山品质。”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建荣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