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以改促治抓落实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4-01-04 14:00:02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巡察工作是‘政治体检’,要通过‘病情’得出‘诊断’报告,起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最终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目的。”

近日,在绿春县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上,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汇报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县农科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巡察建议书》办理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是绿春县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责任,以改促治抓落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的一项举措。

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释放“整改从反馈开始,反馈从问题抓起”,各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明确党委(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整合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力量,形成合力,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巡察整改事项公开等重要环节,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开展全方位回访督查,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问题严肃追责,由县纪委书记约谈“一把手”,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防止巡察整改打折扣、走过场、搞变通。

除了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点醒责任促整改以外,该县还要求县级有关领导切实发挥挂联作用,带头研究指导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较真碰硬抓好整改。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巡视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结合巡察机构移交的建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整改是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关键环节,是助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我们将不断探索巡察整改新方法,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有效发挥巡察管长远、见实效作用。”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道。(杨云洁 || 责任编辑  张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