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被忽视的10元租地款

发布时间:2023-03-13 14:40:03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组长,您快过来看,这个租地合同好像有问题……”巡察干部小蒲指着合同说。

去年3月,晋宁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上蒜镇柳坝村党总支期间,巡察干部小蒲查阅村集体出租合同时发现,柳坝小组出租红山集体土地的合同租金远远低于现在的租地价。

“2003年9月,柳坝小组将300亩红山土地出租给李某某,期限30年,并且一次性付清三十年租金,平均每亩租金每年才10元?这种合同合理合法吗?”带着疑问,巡察组李组长先安排组员深入村组走访群众,着手拟定谈话提纲。

第二天,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负责走访群众,一组负责找村组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书记,你对红山集体土地出租的具体情况了解吗?为什么会有10元地租的合同呢?”

“这个事我知道的,租金太低,确实不合适,但这是10多年前的事情,那些年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而且都是在我当村书记之前的事情,大家乡里乡亲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村党总支书记有些无奈地摇头。

“书记,你是村里的‘领头雁’,遇到问题千万不能当老好人,更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我们一定不能马虎了事,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组长边听边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近年来,蔬菜、花卉种植是上蒜镇群众增收的支柱产业,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李某某将低价租来的土地高价转租出去,获利颇丰,柳坝村小组群众意见都非常大。”当晚的组务会上,走访回来的巡察干部说道。

“这样的合同不仅严重损害群众的集体利益,而且还违反法律法规,巡察就是要对这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问题动真碰硬,给群众一个交代。”李组长严肃地说道。

随后,巡察组将此问题列入《对村党组织巡察问题清单》,反馈至上蒜镇党委及柳坝村党总支。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上蒜镇党委高度重视,随即在全镇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截至去年12月,上蒜镇15个村委会共清查处置不规范合同36份,通过收回欠款、增加租金等方式挽回集体经济损失249万余元。

“柳坝小组与李某某重新签订了租地合同,每年每亩租金改为2000元,300亩每年租金从原来的3000元涨到了60万元,而且一年一付,村小组修灌溉沟的经费也有了着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前不久,晋宁区巡察反馈整改专项督查检查组一行来到柳坝村走访时,村党总支书记激动地说道。(晋宁区委巡察办曾贤  孟文勇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