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监督推动“一肩挑”人员阳光行使权力

发布时间:2023-11-27 18:10:56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瑞丽市勐卯街道勐卯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及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一起“一肩挑”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推行‘一肩挑’后,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集体经济等工作,都由村党组织书记‘挑大梁’,担子更重、责任更大、权力更集中,面临的廉洁风险也更大了。”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州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一肩挑”人员阳光行使权力。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人员问题28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上下功夫,以县乡村协同联动为抓手,认真落实“2+1+1”工作机制,灵活采取“室组地巡”联动模式,深化运用“1+3+N+X”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同时,督促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职能监督同向发力,协调信访、财会、审计、统计等专业监督同步聚焦,推动人大、行政、民主、司法等专门监督协同作战,发挥媒体、舆论、群众、社会等各类监督综合优势,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提升对“一肩挑”人员监督的综合效能。

为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权力清单、村务流程、群众议事等内容,创新监督手段、细化监督措施,持续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盈江县纪委监委探索“县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联络员+村情台账”监督举措,组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综合体”,整合县乡村组力量,开展交叉蹲点监督检查,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芒市江东乡纪委制定乡、村两级监督清单,运用“两张监督清单”共开展监督检查45次,发现问题34个。梁河县勐养镇纪委针对芒蚌村一笔2万元集体资金外借未归问题,派单给芒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跟进监督,最终涉及资金成功追回,防止了集体资金的流失。

此外,该州坚持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让监督直达群众“指尖”,推动“一肩挑”人员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杨正涛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