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凝聚监督力量 助推“清廉云南”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0:36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任务,对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统筹督查督办、专责监督、巡察监督等力量强化对“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全过程监督。

该州纪委监委对照省委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清单,细化实化本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围绕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落实措施等具体事项列出“时间表”“作战图”,使十大行动可视化、可量化、具体化。

为让监督工作更“专”更“精”,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多、涉及面广的实际,该州纪委监委实行专班化运行机制,组建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20个监督工作专班,并逐项对照各行业部门工作任务清单制定监督清单,实行月调度、季盘点、季通报工作机制,以清单化、具体化监督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

对“护航行动”“引领行动”等由纪委监委牵头的专项行动,由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各工作专班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发挥好片区协作优势。运用“蹲点式”“下沉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方式,每季度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推进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对“激励行动”、“暖心行动”、“清源行动”等工作专班设在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承担具体事项的专项行动,由具体负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照工作清单加强对主责部门履行牵头责任、行业责任的日常监督。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运用派单、“零提示”、监督预警等方式进行督办督促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

同时,州、县(市)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利剑”作用。将“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纳入今年第三、第四季度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围绕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强化监督,并对照工作清单已量化、细化的工作任务,看各级各部门是否按规定完成,确保落实省委、州委部署要求。

今年1至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问责处理49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9件9人;查处“四风”问题56件,党纪政务处分52人。受理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查摆财政资金监管问题876个,督促完成整改问题607个。围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工作清单检查发现问题103个,督促完成整改问题84个。(甘登敏  查为媛 || 责任编辑  张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