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报评论 | 把实事求是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6: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秉公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政治生命,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决定了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也规定“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回首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非凡历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以贯之,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形势在发展,任务在深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深刻理解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和精神实质,始终把实事求是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忠诚于党和人民,以党性立身做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只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党性强不强问题”,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最需要解决的是党性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实事求是,其实考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度,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责任与担当。只有从党和人民事业大局出发,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心底无私,才能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要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坚守初心公心,摒弃私心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风肃纪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巡视巡察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审查调查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监督执纪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开展监督、查办案件不定数字、不下指标、不搞攀比,公道公正用权、廉洁干净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加强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破解难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前提是深入实际、了解实际。要了解实际,就要掌握调查研究这个基本功。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强化问题导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接地气、察实情、聚民智,远的近的都要去、好的坏的都要看、表扬批评都要听,不回避矛盾,不击鼓传花,通过扎实调研,搞清楚客观实际中的“实事”,把普遍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对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对关键问题和顽瘴痼疾等,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进行整改。把调研过程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成效的过程,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强化法治思维系统思维,把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有机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纪定、职责法定,必须始终坚持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有机结合,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纪检监察权力。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每条线索处理、每个案件查办、每件事情结论都合规合纪合法。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纪法情理贯通,综合考虑历史背景、环境条件、个人动机、造成危害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监督执纪执法与用好政策策略贯通起来,既讲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做到严有严的标准、宽有宽的尺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