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五)

发布时间:2023-02-11 12:16: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一、云南怒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蒋毅,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3年至2021年,蒋毅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云南怒江国家粮食储备库的粮油款、糠皮款等资金共计898.56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等支出。2016年至2021年,蒋毅通过虚开购买碾米设备配件、仓储器材、大米包装袋发票等方式,侵吞国家资金20.54万元。2010年至2018年,蒋毅利用职务便利为仓储耗材设备供应商、粮商在仓储耗材供应和粮食购销业务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0.5万元。蒋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聘其担任的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云南玉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楚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张楚楠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大米加工厂负责人胡某在米厂经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向胡某出借个人资金180万元,非法收受胡某以支付利息为名义送给的钱款95.3万元。张楚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大理州洱源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王繁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非法牟利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王繁荣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亲属经营的公司,为亲属非法牟利7.38万元。同时,王繁荣还将公司粮食以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出售给自己亲属管理的公司,以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向该公司购买粮食,为亲友非法牟利102.98万元。王繁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德宏州瑞丽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科原科长陈婷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理财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陈婷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粮食收购款公款共计102.68万元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陈婷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