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纪时评: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 不是彼此对立的

发布时间:2023-01-17 19:16:10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是“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就大党独有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六个如何”的时代课题,其中一条就是如何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然而,有些人把严管严治与干事创业分割开来、对立起来。针对这一现象,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我们要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的辩证关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给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吃了定心丸,对于扭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现象,大力弘扬实干之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是辩证的,核心要义是既强调要宽容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又强调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创业划定了“三条底线”,这三条底线既是容错的边界,也是干事创业的“负面清单”。只要守住底线,推动改革发展就有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2022年,省纪委监委把“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列为清廉云南建设七个专项行动之一,充分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手抓从严管理监督、一手抓关心关怀激励,依据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扎实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在办理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教育劝导,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开展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前提在于正确处理举报、错告与诬告的关系,精准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处理检举控告,是中国共产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失实信访举报客观存在,诬告陷害时有发生:有的在换届考察前夕故意捏造事实,干扰正常工作;有的因为触碰了个人利益,便借机打压报复;有的因为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肆意造谣中伤……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声誉,严重挫伤了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要从源头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把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减少不实举报的举措之一,结合群众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向群众发放举报须知以及信访举报知识手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规范程序检举控告,营造良好的群众监督环境。

“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要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关系,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握好政策策略,充分考虑个人态度、主观动机、时间节点、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纠正整改等情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科学处置、恰当处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澄清正名制度化、打击诬告常态化、暖心回访个性化,着力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