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度如何?项目建设过程是否存在困难?职能部门有没有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近日,元江县纪委监委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监督检查组,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对项目进度、资金拨付及廉洁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启动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护航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作为重要着力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前移关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强化项目服务调度,以硬举措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抓实各个环节,护航全县经济运行持续提速向好。
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梳理分析重大项目审批“阳光行动”重点任务,紧盯全县85个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制度执行、配套政策、工作作风等方面,融合运用“室组地”“线上+线下”联动监督等方式,开展线下实地调查、协调帮扶、督促整改、提醒问效,实现对重大项目全周期监督,打通“中梗阻”,助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部门多,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通过“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方式,全面铺开监督网,齐心协力拧紧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阀”。
在检查过程中,重点调查在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以说情打招呼、站台背书、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干扰正常监管等问题,围绕深入排查、问题整改、案件查办、纪律教育、督导指导、长管长治、总结考核7项具体工作措施同向发力,既要抓好做好全周期整治、又要强化政策保障,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监督护航项目“阳光建设”。
该县通过制定《元江县2023年重大项目责任分级表》,对85个重大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各班子成员带队适时到负责项目现场进行指导调研,就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协调推动解决。
为打通“监督壁垒”,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行业部门”联动监管作为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的重要抓手,让专职监督和行业监管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在加强协作配合中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解决工作中的棘手问题。
此外,对于日常监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写深写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建立问题台账,对“面”上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进度时限,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于“点”上的具体问题,区分问题性质,移交相关部门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督查12次,发现问题8个,推动解决问题8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责任单位完善制度3个。
“地方经济要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是突破口,联动监管是重中之重。”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与行业部门同向发力,不断压缩权力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租寻租的空间,把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审批、承揽、验收、款项拨付等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牢牢守好工程项目建设“廉洁关”。(卢滢吉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