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以“训”代“练” 持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发布时间:2023-09-26 17:44:3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这个案件立案决定书填写不规范,落款时间与批准时间存在逻辑矛盾”“这个案件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等文书不规范”……近日,宁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案件质量提升培训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所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及时整改。

“内容特别实用,对于强化政治意识、纪法意识、证据意识、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有很大帮助。”

“刚开始还以为案件质量评查是鸡蛋里挑骨头,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我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办案效率和水平都得到较大的提升。”

会后,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编印下发了相关审理工作提示,受到了大家的称赞。

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和乡(镇)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2021年、2022年的83件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评查。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评查将重点围绕程序手续是否规范、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定性量纪是否准确、管理执行是否到位等内容定期对案件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评查。同时,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抽上来”顶岗锻炼,参与评查的同时“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通过“学、帮、带”,达到以评代训、以训代练、以练助学、以评促升的目的。

“案件质量评查只是手段,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对评查结果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问题类型进行图表化分析,量化掌握各办案部门案件办理水平。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要求参与此次评查的9个办案单位逐案整改、逐项销号。

同时,进一步强化评查成果运用,针对办案程序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的问题,制作审查调查流程简表和纪检监察常用文书格式模板,为提升案件质量提供有效参考。

在做好“全面评查”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紧盯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以“案件问题”为导向,通过“理论+实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用足办案一线这个最强“练兵场”,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以案代训等,全面提升基层案件查办的“内生动力”,实现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的“双向奔赴”,全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再提升。(董积顺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