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不仅可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土壤,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以前对耕地不能种草皮一直不理解,总认为种粮收益低,种草皮可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今天的培训我才意识到是自己的眼光太狭隘,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
为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促进基层监督下沉落地,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举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培训班,对全县各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178人进行了培训。
在课程设置上,针对前期部分村委会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草皮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邀请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及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分别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
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县委巡察办主任,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围绕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及基层治理工作分别开展授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工作程序,持续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科学、规范、有效运行。
此外,针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各镇(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对78个村(社区)在平台运行中存在的技术及操作问题进行送教上门、现场答疑,全面提升村(社区)信息公示公开水平。
“制度建设是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一项重要环节,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确保严以用权、规范用权的根本途径。”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明晰村级“权力清单”,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化、制度化、透明化,让村干部一上任就明白如何把握手中的权力、如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编印《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制作包含重大事项、“三资”管理事项、工程管理事项等8类事项的47张办理流程图。牵头制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最大限度保障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嵩明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上狠发力,在推动监督下沉上做文章,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王秀云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