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看下这几张发票。”近期,大姚县纪委监委在该县水务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一辆公务用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更换了4次坐垫的报销发票引起了监督检查组注意。
随着深入查阅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报销台账,监督检查组很快便发现了猫腻。该车平均半年报销汽车美容及空调保养一次,两年内报销汽车全车贴膜2次、更换车辆影像2次,甚至一个月内更换轮胎2次,明显不合常理。
带着疑问,监督检查组找到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近4年你单位一辆公车维修次数达32次,维修资金10.2万元,请问你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是怎样报批的?”
“公务车辆需要维修时,由驾驶员报告后开去车辆定点维修厂,事后再将维修发票带回来申请报销。这辆公车平时是韩某某驾驶,维修的事情也是由他经手。”县水务局负责人说道。
接着,监督检查组找到韩某某了解情况。
“车子长期在水库建设工地使用,里程多、又是山路,所以零件损坏严重。”“有两次我确实多开了发票,时间长了,我记不得了。”两次谈话,韩某某始终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
随后,监督检查组通过分析研判,成立核查组,进一步向单位及定点维修的汽车修理厂调查该问题线索。
“请你解释一下这两张维修单据,针对同一公务用车在同一个时间点为什么会开具两张不同的维修单据?”核查组找到修理厂老板了解情况。
面对核查组,修理厂老板神情紧张,犹豫片刻后道出了实情:“这些车辆维修事项有一部分是虚开的票,没有产生实际的服务项目,我希望他长期照顾我的生意,所以我们口头约定好在每一次虚开发票后除去实际维修费用外,将剩余的钱拿给他。”
随后,修理厂老板提供了详细的车辆维修底单。核查组发现韩某某虚开发票共22张(次),获得人民币2.2万元。
在证据面前,韩某某终于低下了头,向核查组承认虚列维修开支违规报账,并将套取的费用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事实。
最终,韩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大姚县纪委监委对该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并在全县范围开展纠“四风”专项行动,推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规范管理使用,看似小事小节,实则事关党风政风。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车轮上的腐败’无处遁形。”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整治公车领域“微腐败”行为,把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大转变。(大姚县纪委监委 刘丽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