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靶向治疗”让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2023-05-24 16:20:44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卫健系统多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存在个别干部职工参与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向你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日前,因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施甸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中反映的问题暴露出我们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县委卫生健康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对照纪律检查建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用好卫健系统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将反映问题整改到位。

去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以“清廉施甸”建设为契机,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强化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以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部门加强问题整改,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已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召开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向党内公开案件情况,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推动发案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整改落实。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纸面整改”,施甸县纪委监委同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行销账管理,督促被建议单位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对有关问题“见底清零”,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原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置,推动相关单位针对其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

2022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监察建议书2份,提出意见建议28条,督促发案单位整改问题23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1个。

“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瞄准病根、祛除病灶。我们将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未病先治上发挥更大作用。”施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严琰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