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有序上来签字领取补助金。”近日,在威信县长安镇瓦石村某村民小组会现场,镇纪委工作人员正在为42户村民重新发放公益林补助金。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一村民到县纪委监委反映该村民小组生态效益补助金发放存在问题说起。
“看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示,我就觉得不对劲,我与邻居老张家的林地面积差不多,但我家的补助金却比他少好几百。”
为何会出现林地面积差不多,但补助金额却相差甚远的问题?带着疑问,长安镇纪委迅速开展走访调查。通过查阅乡镇财政所和林业站档案资料后发现,早在2009年,县人民政府就将瓦石村某村民小组部分地块划为省级公益林,但在2013年,当地又以该地块申请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帮助村民增收。
摸清基本情况后,核查组随即找到村民小组组长张某进行核实。
“公益林面积如何分配?有没有群众找你反映过?”核查组直奔主题向张某问道。
“分配都按林权证面积占比摊发到各家各户了,我自己都没有分到林地。”张某振振有词。
“你看看补贴发放明细台账,张某维享受的补助远大于其他村民,是统错了还是另有隐情?”看着镇纪委工作人员手里的台账明细,张某瞬间慌了神,言辞闪烁。
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羞愧地低下了头,如实坦白了自己的违纪行为。
原来,在分配集体林地时,张某既未组织村民进行集体商议,也未到现场核验划分,而是简单地按照林权证面积进行分配,造成集体林地剩余68.65亩,张某擅自将剩余林地登记到其父张某维名下。如此一来,张某父亲便一直享受着生态效益补助,并违规领取补贴5492元。
查明真相后,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5492元生态效益补助金也如数退回。同时,瓦石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村民小组会,现场重新核算分配林地,张某也当众作了深刻检讨。
民之所盼,监督所向。这只是该县纪委监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40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责4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7人。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聚焦基层惠农富民政策落实、产业发展、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加饱满充实。”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杨超 李智明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