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民县纪委监委制定《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垂直管理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同监督和监督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配合机制》),与县税务局、县供电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4家垂直管理单位探索建立监督执纪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着力破解垂管单位监督执纪面临的难题。
《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监督检查、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移送、审查调查、教育培训、日常沟通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内容,旨在推动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协作监督模式,加强与各垂管单位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日常沟通,凝聚监督检查合力、提升执纪执法质效,有效解决当前统筹不足导致监督检查质效不高、行业信息交互滞后、垂管单位监督检查力量薄弱等问题,奏响协作监督“交响曲”。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主动与4家垂管单位对接,同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开展集中学习、工作研判、经验交流,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垂管单位纪检力量,共同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针对垂管单位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弱、地方监督难等问题,在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提升日常监督的有效性。
“我们会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县纪委监委能够多指导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对我们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上互相支持、互相沟通。”昆明富民供电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在联席会上表态。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探索协作配合事宜,推动建立共治共享的‘大监督’格局,确保与垂管单位联系常在、互动常在、监督常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主动适应改革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立体化监督格局,通过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更好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高治理效能,为营造富民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任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