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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28 15:11: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释放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3起公款旅游和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公开通报如下:

一、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二级调研员杨雁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22年5月,杨雁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到省外旅游,产生的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2015年至2021年,杨雁斌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香烟、茶叶、手机等礼品;在担任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制定工贸园区管委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导致违规报销差旅费58.41万元,其个人领取3.54万元。杨雁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昭通市巧家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海龙借外出考察之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5月,杨海龙带队组织26名教师到上海考察交流,其间,杨海龙擅自改变考察交流行程,违规组织考察人员到杭州市景点游玩,产生的门票、交通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杨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三、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帽盒村党总支书记方绍学在带队外出学习考察期间违规改变公务行程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2年7月,方绍学带领村“两委”成员等一行前往玉溪市华宁县、红河州石屏县等4个县学习考察,在仅到2个县考察,学习考察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行程组织考察人员绕道到澄江市抚仙湖、新平县戛洒镇等地游玩,并将产生的住宿、餐饮、交通等共计1.08万元费用作为学习考察费进行报销。方绍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连续3天通报的10起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表明,在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发力,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强化监督执纪,大力纠治高价月饼、过度包装等问题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决不留有回旋余地、变通空间,对禁而未绝、积习难改的顽瘴痼疾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对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问题精准识别、重拳出击,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