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委领导主持下研究有关案件定性处理情况。宣豫 摄
案件审理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承担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重要职责,发挥“关口”“出口”“窗口”重要作用。当前,案件审理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部署,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审核把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贯通衔接刑事司法,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树立政治之审理念。把牢“政治之审”根本定位,自觉把个案审理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量把握,坚持从政治高度观察、审视、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审,把政治属性作为审理第一属性,把政治把关作为审理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作为审理第一要务,更加敏锐地发现政治问题,更加深刻地揭露政治危害,更加精准地惩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二是推动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敏锐眼光发现案件中哪些行为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在具体案件中坚持做到见人见事、见案见责;紧盯案件事实、证据,清晰判断并准确认定其指向的是哪一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政治眼光把握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讲政治要防止泛化,要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防止出现政治泛化、乱扣帽子的问题,讲政治的要求必须落实到具体法条上,不能抛开纪法讲政治。讲法治要防止僵化,不能机械地以“数额定罪”“习惯定性”,而不考虑历史背景、问题由来、当时政策、区域政治生态及个人一贯表现等方面情况。
树立审理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职责发挥职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和群众基础。一是坚守人民立场分析把握案件。克服就业务论业务、就案件论案件的狭隘思维,始终从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出根本性的价值判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二是注重审核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党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的审核处理力度,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三是严审严处“四风”问题。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核力度,对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穿透审理、实质判断、严肃惩治,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为新征程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树立证据定案理念。审理案件、认定事实,必须以证据为基础、靠证据来定案。一是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对证据要全面审核,既从实体上审核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也从程序上审核证据的合法性。既审核证明有错或错重的证据,也审核证明无错或错轻的证据。对证据要存疑审核,用质疑的眼光看待在案证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确保证据客观真实。对证据要客观审核,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查实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不能搞盲目“推论”。二是强化调查取证源头管控。协助引导案件承办部门增强源头审核意识,加强对证据的瑕疵审、有效审、变化审,防止不合格证据进入到下一环节,尽量减少因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导致的重复取证。三是准确把握“纪法罪”证据标准的差异性。既要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决不罔顾事实降低证据标准,也要避免过度取证、无效取证,提升办案工作效率。
树立政策策略理念。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灵活运用策略方法,统筹辩证看待问题,实事求是处理案件。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认定问题,有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认定什么问题,既要坚持纪法规定原则性,又要因时因地因事进行分析。二是坚持辩证思维。坚持客观不主观,要客观看问题,不能凭主观臆断和想象,不能靠猜测、推断和怀疑定案;坚持全面不片面,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整体考虑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被审查调查人一贯表现等去审核处理案件;坚持联系不割裂,要从政治和大局出发,在查清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把握好执纪执法的力度和温度,不搞求全责备,切忌机械教条;坚持发展不静止,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坚持区别不划一,要看到案件的个性和特殊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有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做到纪法情理融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亮出霹雳手段,也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实现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
树立独立审理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一是认真履行基本职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不能“先入为主”受到审查调查报告认定事实和处理建议的影响,要做到独立审理判断、独立提出意见。二是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坚守纪法底线,在与案件承办部门出现分歧意见时,该说的话一定要说,该讲的理一定要讲,该提的问题一定要提,但不能固执己见,要通过会商、协调、沟通达成共识。
树立审理协同理念。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加强协作配合,与内外相关部门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是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以审理监督巩固办案成果。强化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推动案件承办部门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发挥审理“提前介入”作用,变被动审理为靠前监督、服务,及早发现问题、不足和偏差。发挥审理“服务引导”作用,认真总结思考新情况新问题,对事实认定疑点、纪法适用难点、群众关注焦点,经常复盘总结、延伸思考、找准对策,推动查办案件质效提升。二是加强法法衔接,“纪法审”与“司法审”协同发力。充分尊重司法机关意见,自觉接受司法机关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对于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的事实、性质、情节,全面客观介绍情况,与司法机关坦诚交换意见,增强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树立系统施治理念。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系统施治,自觉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思路贯穿到每一起案件审理中。一是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把个案审理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会同案件承办部门认真检视查找案件暴露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提出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的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标本兼治的功效。二是加强思想教育转化。要聚焦审理谈话、处分宣布和执行等重点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注重教育转化,深入剖析被审查调查人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帮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教育引导其彻底改过自新,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树立调查研究理念。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一是注重“新型腐败问题”和“创新惩治腐败方式”的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发现问题意识,形成分析问题习惯,提升解决问题能力,结合执纪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问题,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二是高质量运用“审理调研”成果。在个案审理中研究案件、吃透案件,在类案比较中把握共性特征、发现新动向,充分发挥审理案例资源优势,把审理“富矿”提炼形成更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成果,持续推动形成制度新优势、治理新效能。
树立审理一体理念。坚持全系统上下联动,对上主动请示汇报,对下加强业务指导,一体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提升。一是主动请示汇报。下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领导指导,主动请示汇报工作、反馈落实情况,使业务指导效果最大化。对实践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案件审理部门请示咨询。二是加强业务指导。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全面业务指导,贯通纪法罪、实体和程序、实务和理论,既要解答一般常规性问题,也要研究困扰执纪执法工作的疑难共性问题。统筹兼顾专职和兼职审理干部,实现对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部门、人员指导全覆盖。
树立“审理铁军”理念。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走在前、做表率,立起更高标准、执行更严要求,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一是政治站位要有高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国之大者”思考和谋划审理工作,审核处理案件注重发现和防范政治风险。二是专业本领要有精度。时刻保持深钻细研、精进不怠的学习动力和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勇气,在业务上树起标杆,学深一步、钻透一层,着力提升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三是纪律作风要有硬度。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查找、勇于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守住拒腐防变的底线。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温度。关心审理干部的成长成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增强队伍活力,努力打造有纪律、有温度、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审理铁军。(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