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精准开展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3-02-23 09:59: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落实情况,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的贯彻情况,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履职情况,作为专项监督的重点内容,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突出问题导向,找准专项监督切入点发力点。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专项监督要奔着问题去,要紧盯制约地区发展的工作阻滞、阵地失守、行业乱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对象,深挖其中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等领域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顽疾。要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练就监督慧眼,加大整治力度。推进专项整治整改切口要小、发力要准,要坚持“一领域一方案”,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做到工作具体不发散,以有效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系统观念,汇聚专项监督强大合力。专项监督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日常监督难以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把专项监督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战场”,健全完善“组组”协同配合、“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综合效能。

保持严的基调,巩固“专”起来抓的成效。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开展专项监督要强化办案引领,持续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震慑。结合专项监督任务,建立重点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案件攻坚,确保相关问题线索“存量清零、增量随清”。结合典型案件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全方位扫描式“体检”,对重点人和事精准“画像”,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体现到专项监督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中,对在专项监督中自查自纠走过场、发现问题浮于表面、问题整改敷衍应付、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党委和纪委,及时约谈提醒、发函督办、推动履责,确保专项监督不会“雨过地皮湿”。

注重守正创新,丰富专项监督方式方法。基层是实践创新的源头活水。要在坚持好、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进专项监督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聚焦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等环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力求协同高效。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健全与人大、政协、执法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审计、财会、统计等专业力量优势,统筹开展联合监督和专项治理,推动解决重点行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