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中,坚持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统筹部署、加强协调,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夯实以案促改基础。反腐败斗争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近期按照“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严肃查办了驻在单位2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坚持全周期管理、“惩治防”有机统一,把“查问题、找根源、督整改”的工作思路贯穿案件查办始终,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坚持查案和整改并举、揭示腐败问题同发现体制机制问题并重,制定案件查办方案时充分考虑以案促改工作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取证、同步完成。建立一案四查摆机制,即在揭示腐败问题基础上,着力查摆主体责任落实是否有梗阻、制度建设是否有弱点、权力运行是否有风险、思想作风建设是否有差距等深层次问题,由“治标”阶段性成果向“治本”战略性成果发展。做好一案一整改,引导被审查调查人员撰写忏悔书和问题剖析材料,分析自身错误根源,剖析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促进案件查办成果转化。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前移反腐败斗争关口。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共同努力。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用好与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工作机制,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通过现场调研、约谈领导班子、督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推动案发单位将以案促改纳入主体责任,下狠劲、出硬招,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深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日常监督中重点关注以案促改落实情况,紧盯问题查摆全不全、责任落实准不准、原因分析深不深、整改措施实不实等关键要素,及时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政策感召,与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共同发力,开展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工作,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感召下,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坦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是近年来驻在单位主动投案第一人。
做实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强化纪律建设。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中,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坚持一案一警示,在驻在单位通报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丰富教育形式,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加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感染力、渗透力。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严格制度执行、严守权力边界、严防用权风险,推动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深化运用系统观念,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调研等工作,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更加注重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注重自觉运用治理理念、系统观念、辩证思维来管党治党建设党。强化协作配合,与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协同联动、分工合作,共同梳理全系统、全行业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找准权力运行和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一线,选取重点单位对司局级领导干部逐一访谈,掌握新动态新情况,共同研究分析体制机制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学习汲取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整改意见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成果运用,将专项调研形成的典型案件剖析报告呈送驻在单位党组审阅,并印发各单位深刻从中汲取教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专项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