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玉溪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田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江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以串供和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礼金;隐瞒不报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田江龙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江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