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赖韦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韦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中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赖韦名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赖韦名开除党籍处分;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