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溪市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监委对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王红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旅游活动安排,并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滞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财政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红身为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工作要求,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红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