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玉溪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市政府督查室原主任李东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东泰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政商关系不清,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并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轿车使用。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管理服务对象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
李东泰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东泰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