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班子成员督促分管联系乡镇党委、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分管联系领域对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近日,施甸县开展县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会议。会上通报了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较多,公职人员酒驾、参与赌博问题突出的部门、领域,提醒分管联系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要求参与分管联系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责任田”。
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施甸行动中,施甸县研究制定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项目清单》,以“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模式推进落实党委主要领导提醒谈话制度、纪委书记与同级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三个制度,用好、用活廉政谈话这一武器,让廉政谈话从“一张表”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一堂课”,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提醒谈话,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严管厚爱抓在日常,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坚持以上率下,施甸县委主要负责人率先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予以诫勉,有效带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下一级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部分乡镇、县直部门还结合实际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与廉政提醒谈话、学习研讨等,切实让谈话入心入脑,提升谈话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谈话前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县委巡察办等进行‘把脉问诊’,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政治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做到‘因材施教’。”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部署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时说道。在推进落实《县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中,施甸县纪委书记与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32人次;各乡镇纪委参照制度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各派驻(出)机构参照制度对所负责监督(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320余人次。
“年初我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镇纪委书记与我进行了‘一对一’廉政谈话提醒,我将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决做到酒后不驾车,遵纪守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施甸县一名干部说道。
针对近年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参与赌博等行为易发频发的问题,施甸县在廉政谈话提醒中,以问题突出的部门、领域为重点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和谈话提醒,经常性督促提醒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参与赌博等。
“一次提醒谈话就是一次廉洁教育。接下来,我们将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纠正责任虚化,廉政谈话提醒不严肃,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赵贵银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