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堂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课,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重视手中的审核把关权,做到慎独慎微。”近日,兰坪县纪委监委约谈县民政局党组时,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表态道。
缘何开展这场约谈会?事情要追溯到去年7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县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混乱、报账不规范、票据“张冠李戴”等问题。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决定将该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
“2020年9月30日记账凭证6号显示,车辆维修费用为5160元,无办公室车辆维修审批单,为什么最终可以报销?”核查组查阅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县民政局车辆维修问题的底稿后,决定到县民政局调阅相关资料,走访办公室和财会工作人员,函询该局分管副局长李某某,了解县民政局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燃油费用和维修报销流程、公车费用管理支出等情况。
经核查,巡察组发现县民政局负有审核把关职责的各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内部监管缺位,报销程序监管如同虚设。报销凭证存在实际支付的车牌号和发票上的车牌号不一致、车辆维修流程自主随意、柴油车报销发票显示加注汽油、加油报销发票没有标识车辆信息等问题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后得以报销。
“该问题反映出县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制约运行不畅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并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管理、用车申请等10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平台录入等审批和登记制度。对办公室、财务室、驾驶员等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深入剖析车辆管理和审核把关不规范方面存在的原因症结,要求相关人员自查自纠,全力补齐短板。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向县公车管理办发函、派单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紧盯虚列套取公车运维费用、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发现车辆日常出行审批不严格、违规长期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涉嫌虚报或浪费财政资金进行车辆维修问题、涉嫌以公车维修名义套取公车运维费等14个问题,移送问题线索9件。
“下一步,我们将把纠治违规使用公车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口,持续加大对公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执纪力度,多举措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肃整治公车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拧紧公车管理‘安全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熊智芳 杨春梅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