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未按期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结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暂停你公司向市级各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近日,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函某商贸有限公司,告知暂停其向市级各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决定。
今年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通过大数据排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市综合监督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隐形变异问题。
“违规租车看似小毛病,却可能滋生租用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车辆谋取私利、以租代买等车轮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为规避定点租赁车辆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查处边整改,督促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问题所在单位某商贸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单,指出其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8个方面具体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扎实整改。
“4月底,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发现该公司未对《整改通知单》指出问题进行整改。”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为防止《整改通知单》“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等问题,普洱市纪委监委随即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送工作提醒函,要求其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租赁公司的监管,督促其立行立改,严防租用社会车辆腐败和作风问题。
收到工作提醒函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社会化定点租赁企业运营管理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向市级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联合市、区交通运输局多次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仍未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于是研究决定取消其定点租赁资格。
“开展专项治理和‘回头看’的目的在于找准‘靶子’、查清‘病灶’,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从制度层面破解难题、堵塞漏洞。”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针对公务租车不规范的现象,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普洱市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10个,切实加强对市级定点租赁企业运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车轮腐败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之一,是作风建设的沉疴痼疾,具有较强的顽固性与反复性。”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快把社会化租赁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租赁平台,实现对各单位租用车申请、调度派车、出行服务、费用结算等方面的全程监督管理,用铁纪给公车“上好锁”。(江溪 廖翌含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