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近日,在大关县上高桥乡的学习活动室里,乡纪委书记正在给几名纪检专干讲授关于规范处理卷宗的相关知识。
“乡镇纪委换届后进了几名新同志,纪委书记把在县纪委监委跟班实训及培训班学到的业务知识教给大家。”上高桥乡党委书记介绍说。
近年来,大关县纪委监委以提升乡镇纪委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为切入口,积极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实战+分析+点评”的模式,就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件等内容进行授课答疑,提升乡镇纪委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
针对换届后乡镇纪委“新兵”较多、业务不熟的情况,县纪委监委集中安排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监委参与案件办理,在业务骨干的指导下,全过程参与线索处置、报告撰写、材料归档等环节,再由乡镇纪委书记带领纪检专干实际操作,以实现各乡镇的执纪审查调查业务水平在短时间内得到提高。
县纪委监委坚持乡案县审,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6个环节,对乡镇纪委报审案件逐一把关。重处分案件一律移送县纪委监委案审室,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轻处分案件在调查、审理结束前,将卷宗报送到县纪委案审室进行审阅,程序合规、证据确实再返回乡镇审理,审理结束再次报案审室“二次审核”把关,确保定性量纪适用条规无误后才正式接受备案。针对扶贫等领域的案件,县纪委监委采取分级审核、复核评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审理,确保审查调查精准精细。
“我们利用工作部署会、案件查办推进会、总结会等时机,选取具有普遍性、代表性或典型性个案,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达到以案代训、举一反三的目的,促进查办案件程序进一步规范、证据进一步完善、定性量纪进一步准确。”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乡镇纪委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并就近年来重点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突出问题,督促对照整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唐睿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