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2-09-13 17:33:22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实施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规则》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政治责任,通过集体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规则》的学习、理解和运用,以学促思、以学促干,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

“要坚持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着力在派驻监督上谋思路、打基础、寻突破,集中精力攻弱项、补短板,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拧紧纪律发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近年来,洱源县纪委监委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前移监督关口助推责任落实。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贯通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监督力量等途径,实现“室组”联动、优势互补。通过以会代训、以考促学、考核评价等措施,促进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今年以来,该县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监督检查452次,发现一般性问题604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48条,给予批评教育100人次,共立案2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规则》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为我们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制度遵循。”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要求,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职责范围更清晰、监督重点更明确,我们要当好‘探头’、发挥‘前哨’作用,为后续深入监督奠定基础。”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交流发言时说道。

“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近距离接触,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要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担起来,确保公权力在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紧盯“关键少数”,让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让派驻机构“前哨、阵地、护林”之责更加突显。(杨丽萍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