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选优建强人才库 激活全市审理队伍的“蓄水池”

发布时间:2022-07-26 17:15:38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对同一个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定性,定性不精准。”

“未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规范。”

普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县报备案件时,刚从宁洱县上来跟班轮训的案件审理骨干人才“火眼金睛”,立即指出该案件在定性处理、执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按照《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的通知》要求,通过个人申请,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部门认真摸底、择优推荐,市纪委监委审核甄选三道程序,从41名优秀人才中筛选出13名纳入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

筛选出的优秀人才具备哪些特点?

“必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特别注重纪法适用和证据、程序审核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政策、纪法知识解决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入库的13名骨干人才中,1人曾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多人参与市级专案要案审查调查或审理工作。

入选骨干人才库的人才呈现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化的特点,平均年龄38岁,全部拥有本科学历,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占77%,且工作经验丰富,从事纪检监察、司法工作平均年限为10年以上,都是纪法兼修的“专才”,真正蓄足了全市审理队伍“蓄水池”的“源头活水”。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同步探索加强对入库人才的管理、培养和使用。明确人才库奖惩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向组织推荐使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清除出人才库;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及时调整入库资格,坚决不搞入库人才终身制。

为盘活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一池春水”,该市纪委监委结合人才的特点及专长,采取日常线上交流学习、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轮训、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进行培养和使用,全面提升入库人才的组织领导、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能力。人才库建成以来,已轮训3人,参与案件质量评查6人。

“小小人才库,正在发挥大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骨干人才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如虎添翼,抽调部分骨干人才组建评查组对全市34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查阅案卷300余册,发现4个方面44个共性问题,并全部反馈至办案部门对照整改,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

“有了人才库,就有了‘智囊团’‘生力军’。”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为样本,进一步探索建设法规人才库、监督检查人才库、巡察人才库,为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雷红艳  李娅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