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以评促改”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7 17:28:1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经过评查发现,李某某违纪违法案卷存在引用党纪法律条文不准确、文书签批不完善、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近日,古城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去年6月以后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此次评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通过认真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及处分执行五个方面制定了19项评查内容,对评分标准进行细化,指导各乡镇(街道)有标准、有方向地开展自查及评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认真查找梳理自身存在问题,对发现问题先行先改,再将案件交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集中评查。交叉及集中评查中,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遇到的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和评分,再审核再把关,确保评查工作公平公正。

通过交叉评查、集中讨论,各评查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汲取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为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搭建起平台,推动全区案件审查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强、业务不精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邀请审查调查及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辅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及审理业务能力水平。

对评查发现、汇总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进行分类梳理、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后将评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逐案进行反馈。区纪委监委不断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各项机制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反馈问题一一开展整改,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案件质量评查,重在结果的转化。通过评查我们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以评促改,确保案件质量有效提升,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洪秋琳 木树新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