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强化派驻(出)机构管理 擦亮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2-06-04 08:06:57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自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办法,提出工作提醒和交换意见10余次……监督推动全市8个烂尾楼项目全部复工。”日前,在保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专项工作汇报会上,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汇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工作,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制定《派驻(出)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派驻(出)机构不断擦亮监督“探头”,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延伸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从职责权限、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机制、工作纪律5个方面细化31条管理措施,对派驻(出)机构职能职责及干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让派驻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办法》详细规定了派驻(出)机构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主要行使的监督权限,为我们制定了清晰的履职‘路线图’,对我们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一名干部在认真学习《办法》后说道。

制定出台《办法》是该市强化派驻(出)机构管理的举措之一。为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的监督优势,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管派驻(出)机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机关各职能部门按照“2+1+1”和“室组”联动的方式,定期对派驻(出)机构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进一步增强派驻(出)机构“战斗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为压紧压实各派驻(出)机构工作责任,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各项工作,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及时报告、常规工作半年一报告、年度述职评议制度,由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切实提高派驻监督水平。

“我们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建立了蹲点监督制度,不定期到各派驻(出)机构开展蹲点监督。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派驻(出)机构负责人、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与本机构干部定期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定期进行廉政家访,进一步加大对派驻(出)机构干部八小时内外思想、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的管理监督。”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派驻监督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坚持理清关系、明确职责,从严从实、规范高效,聚焦主业、深化‘三转’的原则,强化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督促派驻(出)机构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驻在部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赵朝普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