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主任,根据要求,我再次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照要求修改了初核报告。”日前,永德县大雪山乡纪委书记拿着一沓厚厚的材料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为什么要“再次”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这件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一个月前,大雪山乡纪委收到了“关于群众反映某某村干部在低保户评定过程中优亲厚友”的信访问题线索。收到问题线索后,乡纪委按照程序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很快就形成了证据材料和初核报告。但在到县纪委监委上报材料时,该乡却吃了个“闭门羹”。
“初核报告撰写不规范,调查证据不够充分,仅有村里几个人的言证,缺乏过硬的物证。调查也不全面,没有答复反馈情况,需重新调查核实。”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审核后指出问题所在。
半个月后,该乡纪委将修改完善后的材料再次送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二次报审”。
“建议到相关职能部门调取问题属地村组的低保户名单,比对名单里是否有村干部的亲属,核实是否符合评定条件……进一步补充证据,完善证据链,增强说服力。”该乡的材料再次被退回。
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两次指导下,乡纪委通过调取问题属地村组低保户名单,发现确实有2名村干部的亲属享受低保,但经过核实,这2人都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条件,且办理程序规范,并不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问题调查清楚后,该乡纪委书记面对面对信访人进行了答复。
“像这样反复‘折腾’的事情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去年以来,为全面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结案办法(试行)》,要求承办部门(单位)在交办件办结后,应当集体审核研究,再将办理情况报告上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办理情况报告的基本要素、核查问题、定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修改完善或补充调查。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严把信访件办理审核关,对我们乡(镇)纪委来说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有效规范了基层信访件办理程序。”大雪山乡纪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道。
据悉,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共退回不符合要求信访件8件。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全县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按期结案率、答复反馈率明显提高。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提升全县信访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甘树青 李建康 林永香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