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入群众的手段、听取意见的方式、转变作风的抓手,使调查研究过程成为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保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作出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年度纪检监察调查研究工作指明方向。
据悉,《方案》明确了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七个调研课题,制定任务分配表,明确各调研课题的牵头领导、参与人员、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任务,细化明确调研重点、调研时间、调研方法和步骤。
此次调查研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广开“问”路,把调查研究与听取意见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解决、现场指挥、现场接访、现场交办、现场问效;坚持转变作风,实事求是,深入一线,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调研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取得实效。
“调研成果转化是整个调研活动的‘最后一公里’,事关调研工作质效,务必抓牢抓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实地调研结束后,将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围绕调研主题逐一汇报在调研中查找的、解决的问题,交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对策措施,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形成一批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举措、重点任务清单。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既做到‘身入’,又做到‘心入’,真正沉下心来察实情,扑下身子取真经,切实增强谋划推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一批事关党的建设、事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赵朝普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