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业务和班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对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政治监督专项调研工作,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调研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
《办法》分为指导思想、调研内容、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五个部分。调研工作包括开展调研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研判、及时反馈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五个步骤。对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方法路径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业务和班子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了强化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派出(出)机构政治监督专项调研的重点内容,包括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严厉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查处重点案件以及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开列是否存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以及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或以主观臆断违规处置问题线索、搞选择性执纪执法等负面清单,确保精准靶向监督。
为加强对政治监督专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任组长,州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州纪委常委为成员的政治监督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州纪委常委担任调研组组长,调研组成员从分管联系部门中抽调,按照“2+1+1”工作机制,对所联系的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调研,有计划稳步推进,实现全面覆盖。
《办法》的出台,能够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之问,落实好“打铁必须自身硬”“下更大功夫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政治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干净、绝对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陈开国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