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辞职快三年的李某接到了昆明市五华区某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他回单位处理之前遗留的有关问题。李某的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油卡的事被发现了?”他不敢细想,提心吊胆地赶回之前的工作单位。
到了单位,不出所料,部门负责人跟他沟通了一个多小时,要求他尽快退回那张油卡上被他使用完的1987.68元的加油费。
事情得从五华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级某职能部门说起。
这天,巡察组负责查看财务凭证材料的小吕在翻看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公车加油卡使用记录表时,发现一张加油卡的副卡在停用4年多之后,于2020年又开始频繁使用,两个月内先后8次密集加油。
这个异常引起了小吕的注意,他立刻把具体情况向巡察组组长进行了汇报。巡察组随即让油卡所属的单位和部门将油卡以及副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给巡察组。
一天后,巡察组收到了油卡所属单位关于油卡的具体情况说明。原来,这张尾号为10743的油卡是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在2012年办理的加油卡的7张副卡之一。后因各种原因,油卡管理部门于2016年取消了所有副卡的使用,但却漏了这张尾号为10743的副卡。往后的4年里,这张卡也如同被取消一般,没有出现过被使用的痕迹。直到2020年8月22日,这张加油卡副卡再次出现了被使用的记录。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仔细检查了这张尾号为10743副卡最后的去处,确定该卡的最后保管人即为李某。而李某已在2019年2月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离开了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
随后,被巡察部门下属单位电话联系了李某,请他回单位说明情况。于是,有了开篇的一幕。
李某到单位之后,办公室负责人简单说明了情况,李某自己便全盘托出。
2019年李某辞职后带走了这张副卡。偶然间,他发现这张副卡里还略有结余。他曾经纠结过是否要把这张还有结余的副卡交回单位,但又觉得已经过去4年了,单位早就不关心这张副卡了,更不会有人知道这张卡上还有结余。最终,他决定不交回原单位并继续使用。
随即,巡察组给被巡察单位下发了立行立改建议书,要求被巡察部门督促好下属单位对物资管理存在不严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并建章立制。最终,原单位领导对李某予以严肃批评,并要求其悉数退回1987.68元油费。
“如果没有开展巡察工作,可能不会有人再想起这张副卡。巡察工作的意义正在于此,发现该发现的问题,堵住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筑起更牢固的防腐拒变之墙。”巡察组组长说道。(陈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