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的村寨、干净整洁的村组道路、热闹非凡的文化广场、镌刻在墙的村规民约,群众安居乐业,产业蓬勃发展……走进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德馨安置区,一幅幅乡村振兴美丽图景正徐徐展开。
乡村振兴,廉洁先行。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组干部履职情况,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其廉洁履职、担当作为,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在实践中,县纪委监委探索总结“一单一图三提醒四个抓”的小微权力监督模式,列出10类38项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出小微权力流程图,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特别是村(社区)“一把手”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的“三提醒”谈话制度,落实党委书记“抓要求”、纪委书记“抓警示”、挂村领导“抓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抓提醒”机制,并在全县13个乡镇全面推开,规范“微权”、管好“微官”。
为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该县探索群众监督新模式,搭建群众参与监督新平台,织密群众监督“护廉网”,充分发挥村(社区)廉情监测员、阳光监督员和乡贤能人的作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前哨”职能互补,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村组干部廉洁高效履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为着力点,从群众关切、问题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入手,紧盯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健全监督体系,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落实“三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精准全面的监督,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凝聚监督合力,健全乡村振兴监督队伍,持续下沉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