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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拧紧行动“发条”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11-22 17:29:14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对第三轮巡察发现的违规乘坐动车一等座等问题,单位及当事人都认真作了检讨,违规报销费用已如数上缴……”近日,临沧市某单位对前来回访的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该市委巡察办始终把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牢抓好。构建“反馈—整改—督查—评估”的完整链条,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形成各有侧重又环环相扣的监督体系,打好巡察促改“组合拳”。

该市委巡察办在集中反馈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细化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其抓实分管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

“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是增强巡视巡察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的有效办法。”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道。

该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完成后,整改落实情况集中报该市纪委监委,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接受“三方监督”。“三方考核”认可后,共同签字确认,按规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市县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6601个,达到整改期限问题4785个,已整改问题4579个,整改率达到95.7%。

该市委巡察办推动与组织、审计等部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快查快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单位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有效杜绝了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发生。

“我们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业远航  杨兴亮  鲁育兴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