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巩固治理成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压实河长责任,设置‘四级河长’174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对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及清淤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落实‘只减不增’的原则,对2513个排放口进行整治,启动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日前,在“清廉保山”建设行动工作调度会上,保山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汇报了监督助力“河湖革命”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开展“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工作中,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市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组建4个监督检查组开展8轮专项监督,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02个。对超时未完成整改的6个责任单位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通报曝光的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该市紧盯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保山交办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5个县(市、区)和12个市直责任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推动立行立改41件,发现问题182个,其中,整改存在问题51个,新发现问题131个;移交问题线索166件。制定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东河治理整改工作专项监督5次,对保山东河污染问题失职人员问责27人、问责4个单位,督促主责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目前,东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发挥好“头雁效应”,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推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走深走实。同时,充分运用“2+1+1”监督联动工作机制,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生态环保工作中表态调门高、实际行动少、政绩观扭曲,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严重违背经济发展长远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生态环境治理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