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白马社区党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杨峥 摄
非凡十年 云南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毫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成为云南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开展两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
累计7.6万期,培训655.56万人次
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2035件
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2204人
17.5万个基层党组织创建达标
其中省级示范基层党组织1000个
组织开展28轮对629个(次)党组织巡视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十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10余个文件,持续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等主题实践活动,筑牢全省党员干部群众政治忠诚基础。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到党史学习教育……十年来,云南切实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转化常态化。
十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政治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专项整治宣威市海岱镇饮水工程造假、滇池沿岸违规违建等问题;围绕中央常规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精准监督;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严查种茶毁林、统计造假、违法占用耕地以及翁丁老寨火灾事故失职失责等问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验,既追责问责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防止人为拔高和过于严苛,对一般性问题以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
省委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开展28轮对629个(次)党组织的巡视,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巡视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问题线索,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勐海县边疆党建长廊 杨峥 摄
楚雄清廉村居建设 徐燕梅 摄
腾冲消防中队党支部重温入党誓词 供图
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2021年,中央组织部反馈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好”的比例占95.7%,比2015年上升19.3个百分点。这折射出我省选人用人“严、实、准”的风向标。
十年来,我省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等政策文件,全链条强化政治把关和党组织领导把关。认真抓好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我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抓好选人用人监督和专项整治,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制度规定;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另一组数据同样值得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112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145052人(次),占62.8%。这体现出我省把战线从反腐败扩展到防腐败,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十年来,我省一手抓严惩腐败、一手抓关爱干部,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酒驾等问题一律先曝光、后核查处理,强化惩戒效应;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并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容错纠错办法;召开信访举报问题审查情况通报会,旗帜鲜明地维护公平正义。
严字当头正风肃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高压惩腐破局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2035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2204人。主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沈培平、曹建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妥善处置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督促各级党组织肃清余毒流毒影响。“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挖细查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力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持久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聚力、力度空前、成果过硬,开创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形成了反腐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云南现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3245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82534人,采取“两规”“两指”或留置措施3762人;省纪委省监委对609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17人。
过去十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针对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重点领域以及“塌方式”腐败严重的重点地区,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清理,铲除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今年2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全省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注重实际效果,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带头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和表率,推动全省上下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抓常抓长强化监督
不久前,省纪委省监委发现某市一名省管干部违规收受他人以拜节名义所送礼金1万元的问题。核查期间,该干部积极主动配合组织查清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主动上交收受礼金。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属情节轻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30条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1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88.1%、6.3%。在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纠正已成常态。这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广泛运用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有错误的同志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作为实践“三不腐”的方法手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完善面询方式,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同时,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施《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实地召开澄清反馈会,协助省委出台《进一步精准规范问责的意见》,规范问责工作,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边疆党建长廊 本报记者 周灿 摄
声音
十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肃清了一批流毒影响,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党风、政风和民风焕然一新,政治生态得到了根本性好转。新征程新要求,我们将迎难而上、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努力推动取得更大治理成效,让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嵩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丁刘杰
我有幸见证了信访工作者从倾听者逐步成长为记录员、解说员、翻译员和裁判员的过程。十年来,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多维推动从“我要举报”到“我会举报”的转变,积极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构建起“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群众监督网,群众监督更加有力。
——临沧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龚正富
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己任,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架起一座座“连心桥”。一个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让我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不仅是维护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更是群众的“贴心人”。
——江川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张艳勤
(谢进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