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某社区党总支书记甫某某违规占用社区土地20余亩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日前,盈江县农场纪委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某社区党总支书记甫某某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自“清廉云南”建设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澄清正名,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去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共为40名党员干部、4家单位进行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是关爱保护党员干部、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德宏州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一方面,坚持“会商研判”工作模式,在对不实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后,由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案管室、承办部门对拟澄清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对需澄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确保证据链完整,调查核实结果准确无误;一方面,对诬告陷害、错告、失实举报行为进行甄别和认定,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或通报澄清相结合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针对不实举报,德宏州纪委监委在做好澄清正名,关心关爱被举报干部的基础上,坚决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定出台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办法,从严从实从快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统一。把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减少不实举报的重要措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拍摄宣传视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的事项等,从源头上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举报权利,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主动性。
“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正名,既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又杜绝捕风捉影;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德宏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为蒙冤受屈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积极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罗漪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