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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 激发头雁效应

发布时间:2022-10-11 17:52:34   来源: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对“保执行的直接措施、促执行的间接措施、固执行的长远措施”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及时把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

以学习研讨强化思想认识

通过组织支部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有关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专题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刻总结取得的成效,对照检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措施,5名同志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交流发言。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监督举措,为做深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强化政治监督监督,构建权威高效的派驻监督体系

通过细化责任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监督调研和述责等有效办法,督促全厅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从严从实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个责任”权责进一步明晰、履职进一步规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督促厅党组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和责任清单,共对厅党组班子成员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7次31人,建立健全厅党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35份。协助厅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召开全厅干部警示教育大会9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巡视审计反馈问题移交整改、工作提示等各项制度17项。

做细日常监督,系统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积极组织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一把手”监督工作开展调研9次,对厅党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工作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6次,研究制定《“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方案》《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启动廉政谈话21人次,从源头上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预警研判机制,积极组织对省交通运输厅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坚持问题导向,精心拟制方案,集中利用1个半月时间,深入省交投集团及部分二、三级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开展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4次,个别谈话42人次,调阅台账资料170余项,对省交投集团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和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调研。探索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和“体验式”监督7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着力发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联系服务群众、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9个。

保持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严肃查办案件

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加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273件,收到各类问题线索195件,综合处置问题线索107件,党纪政务立案38件,同比上升286%,其中“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27件,占比71%。对以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快查快处、靶向纠治,追回违规报销公款104.7231万元,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3个党组织和12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积极探索“室组地”“室组企”联动经验做法,综合处置交投集团问题线索242件,对9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3个党组织和8名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精准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度机制,筑牢思想堤坝,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