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能拿回这笔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期,泸水市洛本卓乡一名收到养老保险金退款的群众激动地说道。
不久前,泸水市洛本卓乡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乡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魏某某以便民为由,让村级养老保险代办员用收取现金的方式预收未满60岁群众的养老保险金,并长期违规占用。掌握这一情况后,该乡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调查组调阅该乡近年来养老保险金发放相关资料时发现,子竹村、托拖村、俄嘎村的账目存在异常。在走访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后,调查组了解到《怒江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中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需按年缴纳,且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从2016年开始就要求不再用收取现金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金。
为进一步查清问题,调查组来到了子竹村、托拖村和俄嘎村进行实地走访。
“大娘!你们村的养老保险金是怎么收取的?”
“当时村里的养老保险代办员让我丈夫一次性缴纳了2019年至去年的养老保险金,还告诉我们这样就不用每年一缴那么麻烦了。我们心想着工作人员也是为我们着想,肯定是按照国家的最新政策执行,所以我们一次性缴纳了三年的费用。没想到我丈夫还没到参保年龄就去世了,到现在也没有把钱退给我。”
“未到缴费年龄就要预缴养老保险金,一次性收取3年的费用……”这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随后,调查组又走访了20余位老人,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金代收情况。
经调查,该乡工作人员魏某某在负责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期间,违规预收了82名群众的养老保险金共18500元,违规预收并占用34名群众的养老保险金共18349元,且未按时缴纳费用导致群众延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未退还3名已死亡人员预缴的养老保险费共300元。
查清问题后,该乡纪委对乡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书,乡政府立即全面排查养老保险金收缴相关问题,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推进以案促改。同时,乡纪委工作人员把违规预收的养老保险金如数退还给群众,魏某某也因此受到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魏某某的行为看似是浮在面上的问题,实则是沉在深处的作风问题,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透支了群众的信任。”泸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石磊蕾 欧阳雯雯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