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长的授课让我受益匪浅,帮我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解决了大难题。”
“之前我办案时总是分不清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听完课后我觉得不再困惑。”
“我手里正好有个行贿案件,正在研判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现在明晰了……”
近日,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邀请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授课,参加完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夜校培训的授课后,参训的同志们感触颇多。
近年来,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高度注重审查调查工作发展,通过各项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州纪委监委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联发《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有效推动形成楚雄州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的工作机制。今年2月,州纪委监委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沟通衔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院、法院与监委应沟通衔接的情形以及沟通衔接的程序。通过制定办法,并在全州推行,形成高效便捷、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
同时,为有效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制定了“楚雄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每年邀请检、法办案专家进行业务授课。授课内容结合近几年来楚雄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涵盖证据审查、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证据审查评判以及证据的法定形式与审查、案件实务问题等内容。通过授课,楚雄州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牢证据意识、规范办案程序、开拓办案思路。
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由州监委牵头组织咨询论证会,邀请检察院、法院办案专家对案件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会诊”,有效提高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
“我们要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先用纪律的尺子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实现纪法衔接贯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亚芬 叶向晖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