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阳光监督员我感到十分荣幸。今后我将扎实履职,多行义务之举、多出监督之力、多献务实之策,不负组织重托,为‘清廉西双版纳’建设添砖加瓦。”在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州文联副主席邢开蓉在受聘为州级阳光监督员后庄重承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经过层层筛选、考察审核、会议研究,从政法、财经、教育、环保、医疗、新闻媒体等11个领域选任聘请51名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总数占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9.3%,旨在监督督促各行业系统及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我州选聘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一体推开阳光监督员制度,在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体系的基础之上再加装一层监督‘探头’,用实际行动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时代之问。”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引入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等外部监督力量,是州纪委监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探索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之法的具体实践。
为确保阳光监督员各尽所能、用其所长,该州纪委监委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规定,要求阳光监督员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的作用,谏肺腑之言、务实之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贡献力量。同时,提醒阳光监督员不得利用身份谋取私利、享受特权,不得以阳光监督员的身份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接过红红的聘书,来自景洪市委宣传部的邵山恳切地表示:“阳光监督员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要立足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行业优势、界别优势、专业优势,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紧盯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让‘探头’灵敏、监督‘带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州纪委监委将通过邀请阳光监督员列席会议、走访座谈、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不断拓展阳光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健全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为阳光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王妤琦 唐新桥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