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把接待中超支、超标的费用开成机票报销费用就没人会发现了,谁知道这都被你们查出来,现在真是‘肠子都悔青了’,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处分,我心服口服……”近日,普洱市一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追悔莫及地说。
此前,普洱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对某市直部门开展巡察时,几张连号的电子机票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组长,你来看看,这几张机票全都是连号的,而且没有附着相关出差或者学习培训文件资料,报销凭证后面的经办人都是这个周某……”巡察干部小张警觉地指出。
“难道是虚开发票?”工作经验丰富的巡察组长似乎“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味,对大家安排着,“你们在仔细查阅近两年来的相关票据台账资料,看看是否还存在类似的情况?”
经过详细核查,巡察组发现周某及下属五个人的飞机票报销不符合规定,且几人与飞机票代售商有频繁的资金往来。
随即,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该市纪委监委处置。
“老板,这几张飞机票是你这里代购的吗?”
“是的,有什么问题?”面对纪检监察干部,代售点销售经理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请你解释一下这些票为什么连号,而且这个时间点,周某并没有乘坐飞机外出学习。”
“这……”销售经理一时语塞说不出话。
调查组通过登录不同航空公司网站,对该销售点2018年至2021年所有代售飞机票进行逐一比对核查,最终固定了周某开具虚假飞机票的证据。
紧接着,调查组找周某谈话。
“你们部门为什么要开虚假机票?”
“我没有分管财务,也没有与机票代售商联系过,所以具体细节并不清楚。”周某试图回避。
“那在这些虚假飞机票报销单据中,怎么签着你的名字?而且你涉及的次数是最多的,报销机票金额也是最多?”
面对调查组一连串的追问,周某最终败下阵来。
“唉,开虚假机票报销这件事是我和副主任李某共同商量的,因为我们日常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报销不了的费用,比如说工作接待中超额的费用,但这些钱没有进入我们任何个人的自己的口袋里,每一笔支出都有登记……”
此外,调查组还发现,除了开具虚假机票外,周某等人还存在以购买的打折机票却让机票代售商开具全价机票进行报销的支付的情况。
经查,2018年至2021年间,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周某与分管财务副职李某共同商议,利用虚假飞机票套取公款共计12.3万余元,主要用于解决公务接待中的超支、超标等不合理费用。最终,周某和李某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同时,要求该部门敦促机票代售商退赔2018年至2021年间获取的机票差价共计3万余元。
周某和李某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不料却被巡察组发现,应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在纪检监察干部的“火眼金睛”下,隐藏在看似“正规”票据里的“猫腻”最终得以原形毕露。(普洱市纪委监委 王若楠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