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澄清对我的不实举报,消除我的思想顾虑。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不负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近日,在德宏州防震减灾局开展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报)会上,被举报的干部如释重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德宏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把准政治定位,明确要着眼于“三不腐”一体推进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专项行动,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打击诬告陷害等工作机制7个,为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州纪委监委在澄清工作中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并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受众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该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州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澄清工作始终,注意听取澄清对象思想认识及表态,向其讲清信访举报的相关知识、政策法规依据,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提醒澄清对象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讲清情况和个人认识,以消除误解、增进团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我们在澄清正名的同时,还向参会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既通过澄清正名扬清风正气,持续释放正面激励效应,又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活教材’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会上还同步学习了党纪法规、政策理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在进行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州纪委监委注重深化成果运用,着力发挥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密切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澄清正名工作情况,并加强跟踪分析,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积极鼓励实名举报,对诬告陷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决进行打击,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以案促改,积极营造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促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该州共梳理出拟开展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37件,通过集中分析研判,已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形式,先后对32件37人的失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涉及全州4家单位。
“要切实推动解决好失实检举控告背后的群众合理诉求,做到化解矛盾与澄清正名效果相统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牢牢牵住思想政治这个“牛鼻子”,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制度建设、谈心谈话、澄清大会等工作的始终,做好“通篇文章”,提高澄清正名含金量,有力促进全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陈刚 张东妮 童玻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