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不了解‘三资’管理制度,以后一定多学习,按规定办事。剩余的资金一定及时存入镇农经站......”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异龙镇鸭子坝村党支部书记马某诚恳地说。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石屏县启动十五届第二轮巡察暨对村巡察说起。县委第三巡察组到异龙镇鸭子坝开展“直接巡村”工作,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与村组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村里的集体资金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交给谁负责管理?”第三巡察组组长以拉家常的方式与村党支部书记马某谈道。
“从2021年以来,资金开始由我负责管。我们这边属于山区,集体资金来源少,我们主要以出租集体公房及物资为收入。”
“费用支出哪方面多一些?”
“都是用在村民误工费、村里公房添置集体用品。由我管后,根据需要买了公房桌椅板凳,支出过一些钱。”说着,村干部马某翻找出自己的记账本。
“这些钱怎么保管?收入、支出有没有公示公开?”在看过账本后,巡察组组长问。
“因为觉得去镇上不方便,也不是多少钱,这些钱就由我单独保管,专门买这本记账的笔记本,自己记录收取、支出情况,然后在使用前后召集大家一起商量。大家都同意这样管......”
在与村党支部书记马某交谈过程中,巡察组发现该村不了解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存在村集体资金未入账、在外“流浪”情况。巡察组高度重视,找准问题根源,与村组干部谈话,讲解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厘清村集体“三资”管理认识误区。同时,将此问题转交核实,要求立行整改,马上上缴剩余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化管理。
“农村集体家底清,运作才能有序到位。村干部‘三资’管理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即是对村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该巡察组组长事后谈道。(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