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采取‘推磨式’‘交叉式’‘嵌入式’等方式开展洱海保护监督检查125次,发现整改问题112个、下发督办整改通知1份。”“洱源县督促责任单位开展‘三清洁’环境集中整治7次、截污体系运行排查10余次、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现场检查228次。”“剑川县目前已取缔了剑湖湿地周边的121个鱼塘库塘及格渼江源头的虹鳟鱼养殖场。县纪委监委向项目实施的10个重点部门和2个乡镇下发廉政提示函。”……近期,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湖泊革命”专项行动监督执纪工作“成绩单”出炉。
今年以来,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将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化监督的“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紧盯河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把“湖泊革命”监督“大工程”细分成一个个具体“小项目”,直插一线监督执纪,实行“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加速“湖泊革命”落地见效。
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理州纪委监委统筹大理市、祥云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纪委监委分别围绕洱海、青海湖、莲花湖、天池、茈碧湖、西湖、剑湖、草海等辖区8个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摸底调研,找准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项行动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
“‘湖泊革命’监督工作涉及部门多,面广事多,我们以项目化监督为抓手,让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州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监督“项目库”,按照确定监督项目、制定监督方案、开展一线监督、分类处置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形成监督专报、开展质效评估7项程序流程对监督项目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管理。
为确保一线监督取得实效,该州紧盯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重点环节,深化“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一线执纪、联动协调、线索处置、报告汇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六项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实现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分类处置、快速查处。
与此同时,该州还深入分析查找业务工作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采取谈话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通报曝光等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和容错纠错机制,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纠偏纠错,实现抓保护与促发展、严执纪与促担当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杨自坚 || 责任编辑 李羽佳)